| 晋宁区生物质资源化利用处理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80050.2㎡,项目构筑物总占地面积为10922.8m2,其中综合楼为三层建筑,沼液处理站埋设位于地下,其余构筑物均为地上厂房车间,均为1层建筑。生产规模为生产规模为处理蔬菜废弃物1000t/d,年产沼气803万m3,年产车用燃气438万Nm3,年产沼渣1.6万t。 根据工程调查,本项目建设地点、运行单位、平面布置、主要构筑物均未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主要为:①厌氧消化罐由原环评3个6000m3消化罐变更为实际的2个10000m3消化罐,原环评消化罐总容积18000m3,实际建设消化罐总容积20000m3;②脱水系统设备由板框压滤机变更为离心机;③沼液储存池由2座2.5万m3沼液池变更为1座2.5万m3沼液池;④原环评沼气提纯后外售给加气站,实际提纯后生物天然气接入华润公司燃气管道外售给华润燃气公司;⑤沼液处理站由2座500m3处理站变更为1座1000m3处理站;⑥环保投资增加1021.225万元。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厌氧消化罐容积由18000m3变更为20000m3,增大11.11%,未超过30%;沼液池容积由于业主沼液不再进行外售用作液体肥,仅用于储存本项目内试验田施肥所用沼液,容积变小,项目沼液进入沼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白鱼河污水处理厂,为环评中提出的沼液近期处理方式,因此项目沼液池容积变化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也未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增加;项目生产方式、建设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未新增排污口,开发、使用功能也未发生变更;因此项目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本项目于2021年4月30日取得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30122MA6K7Q0U0B,行业类别为:环境卫生管理,锅炉,管理类型属于简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