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告信息
项目名称: |
集美新城杏林湾湿地一期工程 |
编制时间: |
2017.3 |
内容简介: |
“集美新城杏林湾湿地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新城杏林湾
片区(集美沈海高速公路以南、杏林湾路以北,后溪水闸口附近水岸边区域)。
为了推进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焕发城市生机、恢复生态环境、改善城市面貌。
以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三项工作为重点,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厦
门市人民政府于2015 年8 月和11 月分别召开了 “关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的纪
要”和“关于市领导调研集美新城和软件园三期建设工作的纪要”,会议中提出了关于集
美新城杏林湾湿地一期工程的相关事项研究及筹备工作,并确认为本项作为海绵城市重
要组成部分(附件三)。
2016 年7 月,集美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召开了“关于杏林湾湿地一期工程设计方案
评审会议纪要”,同意通过对本项目设计方案,并提出相应的修改补充问题。
2016 年10 月,项目取得了“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集美新城杏林湾湿地一期工程项
目的批复”(附件四)。
项目总投资9904 万元,用地面积197149.28m2,主要建设内容为杏林湾水域进行水
治理及沿岸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后溪闸门至杏林弯路区域),其中包括:梯田湿地、桥
下湿地、叠水湿地、沿岸湿地、垂直驳岸景观提升、现状绿道景观提升、现状河道景观
提升等七个区工程改造;项目工程不对湖底进行清淤作业(因此本次评价工作不涉及清
淤工程内容,如后期工程需要进行湖底清淤工程应再另行向相应环保主管部门申报相应
环保手续)。项目建设年限为2017 年2 月~2018 年6 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属“A 水利 河泊整治工程”,主要涉及敏
感目标区域(富营养化区域),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 年10 月,厦门
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集美新
城杏林湾湿地一期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附件一)。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
成项目编写组并派出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等一系列前期工作,在此基
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工作 |
报告类别: |
报告书 |
文件格式: |
Pdf |
文件页数: |
190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