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宏观玻璃工艺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宏观玻璃工艺厂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北围工业园黎湖工业区(康宝家具厂右侧)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宏观玻璃工艺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1.6.30-2021.07.27)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明 联系电话:1370243653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宏观玻璃工艺厂 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6月25日,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宏观玻璃工艺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宏观玻璃工艺厂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北围工业园黎湖工业区(康宝家具厂右侧),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北纬22.916665°,东经113.093318°,项目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经营面积为1800平方米。项目由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宏观玻璃工艺厂投资建设,项目主要产品为玻璃工艺品,年产年产产茶几玻璃3000件、酒柜玻璃2000件、电视柜玻璃3000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佛山市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宏观玻璃工艺厂委托,在2020年5月完成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20年6月10日通过了(现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审批,文号为佛环0307环审【2020】第0148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总体而言,工程基本与报批环评文件一致。 项目按照已经落实好的污染控制措施正常运行,所产生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项目投入运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用水 本项目不设置员工宿舍和饭堂。项目的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和冲便废水。生活污水近期经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即CODCr≤100mg/L、NH3-N≤25mg/L、BOD5≤30mg/L、SS≤30mg/L等等),后排入迳口河。远期纳入乐从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九沙涌。 (2)生产废水 直磨、弯磨、钻孔用水 项目在直磨、弯磨及钻孔工序在加工过程中使用湿式作业,主要目的是降低磨口温度和避免粉尘产生。在各工序的设备下方设置集水沉淀池,其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由集水沉淀池收集后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沉淀池主要污染物为直磨、弯磨及钻孔产生的悬浮物(玻璃粉尘渣)。 本项目设有6个沉淀池进行处理,沉淀池的尺寸均为2m×1.5m×0.1m、6m×3m×0.5m、3m×1m×1m、3m×1.5m×0.5m、2m×1m×1m、2m×1m×1m,6个沉淀池容积合计为21.25m3,存水量按容积85%计算,则沉淀池的循环水量约为18.06m3,沉淀池首次填充水量为19.125m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补充的水量一般是第二天补充,沉淀池有3台流量为100L/min(6m3/h)及3台流量为167L/min(10m3/h)循环水泵,补水量为循环水量的1%,沉淀池水由新鲜自来水补充,则补充量合计为0.48m3/h(3.84m3/d),即年使用水量约为21.25*85%+3.84*(300-1)=1166.22t/a。项目直磨、弯磨、钻孔用水循环使用,沉淀池设施处理后定期清理粉尘渣,循环用水不外排,不计入项目污水排放量。 玻璃清洗用水 本项目设置1台清洗机,用于清洗磨边后玻璃表面残留的玻璃粉尘和灰尘等杂质。清洗用水为自来水,不需要添加任何洗涤剂,清洗后的废水回流到清洗机自带的储水罐中,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只需定期添加蒸发和损耗量,不外排。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清洗机储水罐尺寸为1.2m×0.8m×0.3m,容积为0.288m3,存水量按容积85%计算,则储水罐的储水量约为0.2448m3,循环水泵流量为100L/min(6m3/h),补水量为循环水量的1%,储水罐由新鲜自来水补充,则补充量为0.06m3/h(0.48m3/d),循环水罐内清洗水每15天更换一次,更换清洗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进入直磨、弯磨及钻孔工序作为补充水再利用,不外排。则清洗用水年补充量为0.288*85%*(300/15)+0.48*(300-300/15)=139.30t/a。不计入项目污水排放量。 辊油机清洗用水 项目每天清洗辊油机清洗用水约3L,共1台,则每天清洗辊油机用水0.003t,项目年工作300天,则日常清洗辊油机用水量为0.9t/a。清洗废水产生量按清洗用水量的90%计算,则辊油机清洗废水产生量约0.81t/a,即0.0003t/d。该类废水统一收集于1m*0.3m*0.1m的水槽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辊油及晾干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项目位于声环境3类标准区域内,由于建筑物的阻隔,距离的衰减,总体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同时建议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做防振、减振措施;车间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合理布局,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办公生活垃圾以及一般工业固废等。 (1)生活垃圾 项目有职工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我国目前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为0.8~1.5kg/人*d,办公垃圾为0.5~1.0kg/人*d,本项目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5kg/d计,年工作300天,每日产生生活垃圾5kg,即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5t。 (2)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玻璃边角料和玻璃沉降粉尘渣,经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和贮存应做好以下工作:设立专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堆场设置在厂房内,并且堆放周期不应过长,原则上日产日清,并做好运输途中防泄漏、洒落措施。 (3)危险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漆渣、废活性炭、水性漆废桶、沾染水性漆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处置,对废物的产生、利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都要有追踪的帐目和手续,由专用运输工具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焚烧或无害化处置,使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由产生至无害化的整个过程都得到控制,保证每个环节均对环境不产生污染危害。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排放情况:监测结果表明,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宏观玻璃工艺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北围工业园黎湖工业区(康宝家具厂右侧),其厂房为租赁已有厂房,生产设备购买后安装调试后置于厂房内后可直接生产,故不涉及施工期建设。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没有基建工程,因此施工期基本不存在大型土建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 六、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宏观玻璃工艺厂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经监测,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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