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清原满族自治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规划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 规划规模及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932.88公顷。分为县城综合产业园、红透山镇产业园、草市镇产业园、北三家镇产业园及湾甸子镇产业园5个产业园。产业定位为:农林产品加工、机械加工及装备制造业、轻工业、新能源及农产品可研、种植、加工业等。 二、规划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清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清原镇清河路21号 联系人: 郭主任 电话:1302926197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辽宁境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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