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伊逊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要求,现将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地点:拟选厂址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围场县政府西北方向约7.2公里,龙头山镇东北方向约1.1公里处山谷内。占地面积58029.34m2。 3、建设性质:新建。 4、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台日处理300吨的机械式炉排焚烧炉、1台额定蒸发量30.2t/h余热锅炉、配置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0万吨,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 5、服务范围:围场镇、四合永镇、龙头山镇、道坝子乡产生的生活垃圾,还包括两条旅游沿线,棋盘山镇至哈里哈乡83号村公路沿线和围场镇至御道口镇公路沿线等周边地区的生活垃圾。 二、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承德伊逊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山镇龙头山村龙源路7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755306989 邮箱:cdwchc@126.com 三、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B-6楼C座10层C1001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10-82711889 邮箱:486301648 @qq.com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所关心的问题,以便完善报告书的内容。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承德伊逊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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