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景泰县农村苦咸水改水工作西部饮水安全水质提升供水工程(供水主管道部分)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景泰县农村苦咸水改水工作西部饮水安全水质提升供水工程(供水主管道部分) 建设项目地点:景泰县寺滩乡、一条山镇、草窝滩镇 建设单位:景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站(景泰县水务局二级单位) 建设内容:景泰县西部饮水安全水质提升供水工程(供水主管道部分)水源为寺滩引水为大通河水源(净水厂不包含在本项目中),年供水量366万m3,主管线设计流量0.55m3/s。输水线路从景泰县寺滩乡阎家大庄取水,通过重力流管道输水。管线在西八支渠分成两支,一支沿东北方向输水至宝兰铁路以西的景泰县寺滩乡、一条山镇、草窝滩镇乡镇人饮管网,管线长10.2km。另一支向西输水至城市管网,作为景泰县县城饮水工程的应急备用水源,管线长5.9km。输水线路总长32.2km,主要由主管线、支管线、备用管线及备用取水管线4段组成。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5日(1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佑国 联系电话:1534903558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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