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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福泉市宏润建材厂
建设项目:福泉市宏润建材厂(变更)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福泉市宏润建材厂(变更)建设项目位于福泉市马场坪办事处马场坪村,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 5号)文件精神,全省砂石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6.0万m3 /a。原项目开采规模为5.0万t/a,不满足6.0万m3 /a的开采要求,因此本项目在原有基础上申请变更延续手续,生产规模由5.0万t/a扩能为16万t/a(6.15万m3 /a),满足最低生产规模为6.0万m3/a的要求;矿区面积不变,开采深度由+1010m~+930m标高变更为1010m~+910m标高。为此,福泉市宏润建材厂编制了《福泉市宏润建材厂(变更)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并已取得了专家审查意见。并于2018年10月取得福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227022
012087120126726),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2018年10月~2023年10月(见附件2)。原福泉市环境保护局、福泉市林业局、福泉市水务局、马场坪街道办事处等均已同意福泉市宏润建材厂采矿权延续。2019年11月18日,福泉市宏润建材厂委托贵州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福泉市宏润建材厂(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审批,2020年7月8日黔南州生态环境局以“黔南环审[2020]249号”对《福泉市宏润建材厂(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准。福泉市宏润建材厂于2020年11月竣工后正式投产。
原福泉市宏润建材厂(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于同年11月取得福泉市环境保护区出具的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及《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文)、《福泉市宏润建材厂(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有关规定,原矿山存在的环境问题在落实“以新带老”措施以后,要求在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完成整改,并与福泉市宏润建材厂(变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一并进行验收,为此,福泉市宏润建材厂委托贵州格林勇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福泉市宏润建材厂(变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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