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九州石油制品有限公司货运码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无锡九州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无锡九州石油制品有限公司货运码头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无锡九州石油制品有限公司货运码头项目 建设单位:无锡九州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规范提升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双庙村志公路志公桥旁无锡九州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内 项目类别:G5532货运港口 建设规模及内容:码头泊位长65m,宽16m,码头前沿平均水深为2.65米,水面至驳岸顶部高度约为1.68m,主要货种为润滑油,吞吐量润滑油1.5万吨/年 投资总额: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水域岸线:岸线长度65m 职工人数:职工定员6人 作业时间:300天/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双庙村志公路志公桥旁无锡九州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内,九州石油码头为内河码头,所在航道为锡溧漕河,航道等级为四级。年通货能力为1.5万吨。该码头于2019年04月09日取得了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苏锡惠)港经证(0125)号),本项目位于惠山区政府及交通运输局出具的可完善环保手续码头名单内,符合《无锡内河港惠山港区总体规划》、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年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委托江阴市浩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船进行接收后处置,各项污染均得到有效处置,并制定了监测计划,符合相关要求。 (2)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船舶废气污染物,其成分主要为SO2、NOx、HC、颗粒物,由于靠岸离港时间较短,燃油排放的废气量很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船舶生活污水和舱底油污水委托江阴市浩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船进行接收处置;固废均能实现妥善处置;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相应标准。 (3)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4)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本项目拟运输货种为润滑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在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的前提下,可最大程度的减少溢油和润滑油泄露对水环境的影响,使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本次公示下方附件链接,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借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或企事业单位,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无锡九州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双庙村志公路志公桥旁无锡九州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0510-8516O888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网络公示将持续十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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