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倒叙年华 于 2021-7-27 18:57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澜沧岩迪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澜沧岩迪加油站建设项目 地 点:澜沧县上允镇下允城子,中心坐标:东经99°49′30.05″,北纬23°7′7.70″ 建设单位:澜沧岩迪加油站 建设内容: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油罐、加油管线、卸油等设备,更换4个SF双层油罐(2个30m3 0#柴油储罐,1个30m3 92#汽油储罐,1个30m3 95#汽油储罐);安装加油机油气回收功能,安装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其中环保工程主要包括:雨季分流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固废处置设施等。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罗总 联系电话:1376999093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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