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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进行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藏乡生物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0 吨/年青稞白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年产2000吨青稞白酒生产线,并配套储存、供电、给排水、动力、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8280.15(约12.42 亩)。拆除原有建筑面积190.04 ㎡;拆除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894.29 ㎡,其中:利用原有建筑面积2885.94 ㎡;新建建筑面积4008.35 ㎡(包含新建工艺厂房(2F)面积3063.24㎡,基酒存储区(1F)195.22㎡,存酒区(1F)213.33㎡,特色白酒存储区(1F)198.17 ㎡,包材及成品出货区增加面积338.39㎡);总占地面积4176.36㎡;绿地面积1656.35 ㎡;容积率1.01;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总建筑面积为5185.73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2451.98㎡,保留原占地范围内藏珍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厂房1691.67㎡。拆除建筑由绿色产业园区负责拆除,不属于本次评价内容。 二、项目实施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有:锅炉废气的排放;生产过程废水的产生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生产弃渣若处置不当可能造成污染。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为:主要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
调查内容: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具体的反馈意见表格见附件1 四、建设单位、评价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藏乡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8874831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电 话: 0871-65032693 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52号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7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及现状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附件1:公众意见表 附件2: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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