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西农合种植专业合作社滴灌带厂、薄膜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吉木萨尔县西农合种植专业合作社滴灌带厂、薄膜厂建设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西农合种植专业合作社滴灌带厂、薄膜厂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吉木萨尔县西农合种植专业合作社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地点:吉木萨尔县老台乡西地村 5、项目占地及用地性质:工程总用地面积23.3亩(1555104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非耕作地,不占农田。 6、内容与规模: 项目新建滴灌带生产线4条,年生产各种型号滴灌带7000万m,新建地膜生产线1条,年生产各种型号地膜5000卷,新建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陈贫苦、原料库、检验室及其设备和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主要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预热搅拌、热熔寄出、冷却定型、牵引切割、入库等。 7、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项目建设的环境以及生态问题;根据拟采取的布局方式,分析其布局的合理性;从规划、国家能源政策、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施工期,运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三、公众参与征询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或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城市发展;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示期限、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公众参与起止时间: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五、建设、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吉木萨尔县西农合种植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3899696704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鑫达众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晶晶 联系电话:18599043595 吉木萨尔县西农合种植专业合作社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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