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碧海舟涂料有限公司溶剂涂料产能转水性涂料产能技改项目 第二次公示信息 廊坊碧海舟涂料有限公司拟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道7号建设廊坊碧海舟涂料有限公司溶剂涂料产能转水性涂料产能技改项目。总占地面积425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08.06平方米,厂址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要求,为了解公众对该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廊坊碧海舟涂料有限公司现将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廊坊碧海舟涂料有限公司溶剂涂料产能转水性涂料产能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廊坊碧海舟涂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道7号 工程规模:年产2000吨水性涂料、2000吨无溶剂涂料、1000吨高固体分涂料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425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08.0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门卫室、办公楼、食堂、液体车间、粉末车间、阴保车间、危险品库、罐区、配电室、生产辅助用房。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廊坊碧海舟涂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道7号 联系人:王超 1512841841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廊坊市泓澈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中房创展大厦 联系人:欧阳 联系电话:0316-5555953 E-mail:lfhch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工程建设厂址附近是否有居民集中区、生态脆弱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地区。 (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五、工程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涂料制造),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贡献值较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技改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于厂区罐装储存,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廊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污水水质简单,项目在采取分区防渗、杜绝污水跑、冒、滴、漏等措施后,基本无污水渗漏地下,从源头上杜绝了地下水的污染。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可能的很小。 (4)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均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技改项目目产生的废包装桶(未沾染涂料)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废催化剂交由厂家定期回收;废包装桶(沾染涂料)、包装桶套袋、废滤袋、沾染涂料废物、清洗废水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不排放,所以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六、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要求,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利影响,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节能减排”的原则,并切实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项目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廊坊碧海舟涂料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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