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富月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富月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富月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大朗镇洋乌村新金路318号A栋 建设单位:东莞市富月硅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富月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大朗镇洋乌村新金路318号A栋,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 22°54'55.69",东经113°55'36.54"。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占地面积2300m2,建筑面积5800m2,主要从事电动打蛋器、罐头刀、瓜刨等厨房用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动打蛋器100万件,罐头刀、瓜刨等厨房用具150万件。主要设备为注塑机16台、混料机4台、碎料机7台、高周波机2台、镭雕机2台、手磨机2台、冷却水塔2台、空压机2台等。本项目采用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生产300天。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9日至2021年9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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