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秋泽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1.2亿块(标准)非粘土烧结多孔砖建设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8月26日,玉田县秋泽建材有限公司根据《年产1.2亿块(标准)非粘土烧结多孔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亮甲店镇小泉村。本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1′26°,北纬:39°54′13°。项目东、北均为耕地,西、南隔乡村路为耕地。 2.性质:改建 3.产品:非粘土烧结多孔砖 4.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联合生产车间(20443.52m2)、破碎车间(4800m2)、原料库房(2161.92m2)、变电室(123m2)、西侧办公楼(2656m2)东侧办公楼(101.26m2)、员工宿舍(732.46m2)、车库(247m2)、井房(17.86m2),及配套相关设备283台/套。 项目建成后年产1.2亿块(标准)非粘土烧结多孔砖。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4月玉田县秋泽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年产1.2亿块(标准)非黏土烧结多孔砖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2020年4月28日由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审批意见(玉环函[2020]1号),同意项目建设。该项目排污许可证于2021年07月20日通过审批。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229MA07L9QR91。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1%。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为本项目验收报告的检查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本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内容变更情况如下: 1.本项目为减少引风管道长度,增加集尘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将一套布袋除尘设备改为两套新型布袋除尘装置; 2.非黏土烧结多孔砖焙烧及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处理措施新增一套脱销设备,实现氮氧化物高效吸收,并将15m高的排气筒改为36m; 3.实际建设中牵引机增加6辆,换热水箱减少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增加1套,雾炮由4台小型雾炮改为2台中型雾炮,新增加2套在线监测装置。 上述变动有利于污染治理,参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点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产废水中的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脱硫塔废水排入厂区脱硫塔循环水池;湿式静电除尘器清灰废水排入脱硫塔循环水池,回用于脱硫塔或厂区抑尘用水;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浴、冲厕废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冬季采暖废水每年排水一次,用于厂区绿化及泼洒抑尘,无废水外排。 (二)废气 页岩及煤矸石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非黏土烧结多孔砖焙烧及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处理措施先经过1套脱硝处理,再由1套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套双碱法脱硫塔+36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三)噪声 本项目噪生源主要为破碎机、无轴拖筛、搅拌机、皮带输送机、挤砖机、水泵、空压机、风机等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封闭,并且基础加装减振垫。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制砖过程产生的少量废砖坯,沉淀池产生的底泥,脱硫废水循环水池产生的废石膏,制砖机产生的废液压油,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齿轮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 (1)本项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定期收集,采用袋装方式暂存在原料库中,生产时作为原料人工投加到搅拌机中,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制砖过程产生的废砖坯,由工人收集后,投入破碎生产线,重新作为原料用于下一生产周期,不外排。 (3)脱硫废水循环水池产生的废石膏及底泥,定期清理后回用于制砖;洗车沉淀池产生的底泥定期清出外运填坑铺路。 (4)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齿轮油分别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废间,定期委托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废油桶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处理。 (5)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危废间地面和裙角采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并用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它人工材料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cm/s,要求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照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包括容器和包装物上、暂存间均应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及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已经委托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统一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转移联单制度。经以上防渗措施处理后,可有效阻止污染物下渗。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1年8月26日,河北尚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玉田秋泽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SYJC2021Y0136)。验收检测期间,企业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检测结果如下: 1、废水 该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以及冬季采暖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泼洒抑尘,无废水外排。且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 A、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粉尘主要为破碎筛分环节产生的颗粒物。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黏土烧结多孔砖焙烧及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先1套脱销设备后经1套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再由1套双碱法脱硫塔处理+36m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根据检测报告可知破碎筛分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4.5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10mg/m3)及《关于印发<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唐办发(2019)3号)要求。 隧道窑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4.4mg/m3,二氧化硫排放最大浓度<3mg/m3,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浓度33mg/m3,氟化物排放最大浓度0.75mg/m3,有组织废气排放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10mg/m3)及《关于印发<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唐办发(2019)3号)要求。 B、无组织废气 根据检测报告可知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32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0.01mg/m3,氟化物最大浓度为1.1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1.0mg/m3)及《关于印发<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唐办发(2019)3号)要求(颗粒物:0.5mg/m3)。 3、噪声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4~57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3~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勘测,本项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定期收集,采用袋装方式暂存在原料库中,生产时作为原料人工投加到搅拌机中,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制砖过程产生的废砖坯,由工人收集后,投入破碎生产线,重新作为原料用于下一生产周期,不外排;脱硫废水循环水池产生的废石膏及底泥,定期清理后回用于制砖;洗车沉淀池产生的底泥定期清出外运填坑铺路。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齿轮油分别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废间,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理;废油桶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理,符合批复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检测结果计算总量为:SO2:0.9t/a,NOx:19.8t/a,COD:0t/a,氨氮0t/a,颗粒物2.67t/a;环评批复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为:SO2:25.8t/a,NOx:51.6t/a;COD:0t/a,NH3-N:0t/a;满足环评及批复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调查结果及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气、噪声均采取了有效可行的治理措施,外排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故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较小。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玉田秋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标准)非粘土烧结多孔砖项目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的有关要求。废气颗粒物、噪声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日常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减少因设备故障产生的废气和噪声影响,保证厂区内的废气和噪声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 2、各种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分类存放,不得混堆,定期清运,严格统一管理。 3、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玉田秋泽建材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