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武定县元武加油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武定县元武加油站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武定县插甸镇长冲; 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用地5567㎡,总建筑面积1068.25㎡,包括油罐区、加油罩棚、站房,同时配套建设超市、过往旅客食堂、休息间及相关的环保设施,项目设置2个50m3的0#柴油储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2个40m3的92#汽油储罐、1个20m3的95#汽油储罐,设4台双枪潜油泵型汽油加油机及4台双枪单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0#柴油),总罐容200m3,折合汽油容积15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加油站油罐容积90m3<V≤150m3,单罐容积V≤50m3,扩建后为二级加油站; 联系人:欧伟鹏;
联系电话:15887511888。 具体内容见附件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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