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三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调查报告表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拟投资30000万元在宜昌高新区峡州大道与汉宜二路交汇处建设“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三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根据项目环评报告,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30641.61m2,总建筑面积49200m2。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22200平方米,主要包括业务技术楼、综合检验检测楼、生物安全检测与评价楼、动物实验楼、省级白酒茶叶检验检测中心;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主要包括药品检验检测楼(含化妆品检验楼)、产品检验检测楼、国家非金属材料检验检测楼、孵化中试车间,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工程及购置仪器设备。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楼建筑面积15792.02平方米,其中A区为业务技术楼,B区为食品综合检测楼;2#楼建筑面积4817.71平方米,功能为生物安全检测与评价、动物实验检测;二期建设内容包括3#药品化妆品检测楼(7813.29平方米)、4#产品检测楼(9336.61平方米)、5#燃气具检测楼(1158.19平方米)、配气站(65.45平方米)及配套的道路、绿化及环保设施,本项目二期建设内容已完成。由于本项目特殊性,目前仅完成了建筑主体工程建设和环保设备安装,未投入运行,故本次仅对该项目建筑主体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安装情况进行验收调查,后期项目投入运行后,运营单位须对本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开展监测。 二、项目变更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建筑面积减少,建筑平面布置发生变化但功能未发生变化。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环评变动界定的有关内容,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变更,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二期建设中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 四、验收调查结果 该项目建设了雨、污水分流排水管网,项目建有化粪池1座,容积约4m3,并新增加1座41.44m³的中和池,化粪池污水经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区内设置了垃圾箱;项目设高效过滤器处理实验废气,排风系统完善,排风口均位于楼顶。项目二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竣工验收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55号宜昌高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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