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靖州县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靖州县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光明村 项目投资:8968.74万元 项目概况:靖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拟依托现有一条3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理靖州县生活垃圾。处理工艺为流化床气化工艺,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00t/d。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1)废气:垃圾气化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分级燃烧+SNCR+生物质气化炉脱硝+布袋除尘后,由窑尾100m烟囱排放;除氯废气经旋风+表冷+布袋除尘后从篦冷机返回水泥窑,由窑尾烟囱排放;灰渣系统粉尘经布袋除尘+15m排气筒排放;另设活性炭吸附+40m排气筒除臭系统用于停窑停气化炉时恶臭去除。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等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和道路冲洗废水依托台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冲厕和道路冲洗,不外排;设备冷却水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垃圾渗滤液和设备、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过滤后,喷入分解炉高温焚烧,不外排。 (3)地下水: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四个方面加强对地下水的有效防控。 (4)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5)固体废物:垃圾气化后灰渣与收尘作为水泥生产原料;除氯收尘作为水泥混合材使用;分选出的铁质品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机油等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通过分区防渗、依托现有工程事故池等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规划,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在全面落实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四、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拟建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受项目建设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到靖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地点:靖州县渠阳镇光明村靖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 公众可在本网站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拟建工程的建设及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将在公示过程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参调查表见附件。 七、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靖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靖州县渠阳镇光明村; (2)环评单位:湖南朗润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1001;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31-85058350。 靖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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