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秋扒雁坎选矿工程及配套沙罗沟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秋扒雁坎选矿工程及配套沙罗沟尾矿库建设项目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秋扒雁坎选矿工程及配套沙罗沟尾矿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秋扒乡雁坎村
建设单位: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矿石处理能力2000t/d;沙罗沟尾矿库总库容615.8万m3,有效库容492.6万m3,服务年限12.6年
工程总投资:19161.23万元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会造成局部地段降尘量增多,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大气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减轻建设期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设计采取了以下措施:
(1)尽量缩短建设期,及时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大风天气施工必须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2)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及其它易飞扬的散状物料,应储存在临时库房内或密闭存放,运输时防止漏洒和飞扬;
(3)运输物料的车辆需加盖篷布,并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
(4)对选厂加工地地面进行硬化,选厂内道路采用水泥硬化,沙罗沟尾矿库上坝道路采用碎石路面。
评价要求所有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个百分百”:即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拦洪坝建设时加强洒水次数和洒水量,及时与周边居民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考虑到拦洪坝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在严格采取设计和评价建议的措施后,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污染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工程完成之后这种影响就会消失,措施可行。
2、水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小,秋扒雁坎选矿工程施工废水约1m3/d,经施工场地2m3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沙罗沟尾矿库施工废水约3m3/d,经施工场地5m3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当地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选厂施工利用选厂已有办公区,厕所为水冲厕,最大污水量约3.6m3/d,生活污水经2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在沙罗沟尾矿库施工现场仅设值班房和旱厕,粪污水用于肥田。可以做到生活污水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可得到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措施可行。
3、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来自各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以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
评价建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的时间。
4、固体废物产排量及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选厂加工区是在闲置车间及现有场地内进行建设,根据设计和现场调查,场地内遗留的碎石量约800m3、土方约1000m2可全部用于车间基础回填和场地平整,遗留设备拆除量约10t,可全部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尾矿输送管道贴地表敷设,施工扰动产生废土石很小;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沙罗沟尾矿库清理建库、库区防渗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土石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评价建议,沙罗沟尾矿库施工期清理剥离表土堆存在沙罗沟尾矿库初期坝东侧无名沟,表土堆场表土坡面、底部采用装土编织袋进行挡护,表土顶部采取撒播草籽的植物措施进行防护,表土堆场下游设挡渣墙、底部设排水涵管。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0.95t,评价建议秋扒雁坎选矿工程和沙罗沟尾矿库施工区分别设置1m3垃圾箱,定期运往秋扒乡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
综上所述,建设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措施可行。
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过程中的工业场地平整、挖填土石方等工程将引起局部水土流失加重,造成场地局部生态环境恶化;运输道路和废石场的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占用部分土地,使植被遭到破坏。
(二)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环节、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1)选矿粉尘
设计在各破碎机下部卸料点、振动筛落料点、原矿仓、粉矿仓落料点和皮带输送落料点等处设集气装置,评价要求集气效率不低于95%,粉尘收集后经脉冲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矿石输送
矿石粗碎、筛分、中碎、细碎过程中在各个工段转运通过输送皮带完成,输送皮带设计采用全密闭皮带廊式,与各生产车间均采取密闭连接,车间内皮带也采用全密闭皮带廊式,在各转载料口设置洒水喷淋设施,最终出料口设置洒水喷头,控制和减少输送扬尘的产生。
(3)尾矿库干滩扬尘
尾矿库扬尘主要是坝坡扬尘及库面风蚀扬尘,评价要求对尾矿放矿、堆存工作面进行洒水保湿,以降低风蚀扬尘的产生量。同时,设计要求建成子坝(堆积坝)及时覆土绿化。采取以上措施后,尾矿库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4)堆场无组织扬尘
项目选厂设有两座原料库,为全封闭原料库,设计每座原料库内分别设一套洒水装置,洒水能覆盖整个原料库。
金精矿脱水后含水率约15%,一般难以起尘,且堆存在密闭的精矿车间内的精矿池内,并采取地面水泥硬化等“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措施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表土临时堆场采取及时进行覆盖并设置可移动洒水喷头,定期对堆场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干燥大风天气多洒水,多雨时可适当减少洒水次数,使料堆表面保持一定水分,以控制风蚀扬尘。
(5)运输扬尘
评价建议对运矿道路定期清扫、洒水,并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装卸作业洒水降尘,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并在厂区出口设有车轮清洗池,对进出厂车辆轮胎进行清洗,以有效减轻运输扬尘污染。
(6)试化验室废气
①试验室粉尘
设计对制样研磨机和标准筛进行封闭,并设置集气装置(物料落料处、研磨机下料处、标准筛落料和下料处分别设集尘管道,共8处),评价要求集气效率不低于95%,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NOx 和HCl 气体
选厂化验室化验分析过程中使用硝酸和盐酸,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碱液洗涤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较少,经空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7)食堂油烟
评价要求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效率不小于90%、非甲烷总烃净化效率不小于80%,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90%)的要求。
2、水污染环节、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1)选矿生产废水
选矿生产废水包括精矿浓密压滤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尾矿浓密废水。
精矿滤液505.3m3/d和地面及设备冲洗水10.8m3/d经车间南部600m3二级沉淀池沉淀澄清后泵入选厂回水池进行生产回用;尾矿浓密废水2916.26m3/d直接泵入秋扒雁坎选矿工程回水池进行生产回用。
本项目选厂生产废水,全部返回生产线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尾矿库废水
尾矿库澄清水通过尾矿库排水井+排水隧洞排至初期坝下回水池,通过输水管道送至选厂回水池,全部返回生产线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试化验室废水
根据设计,试化验室废水产生量按7.5m3/d计,全部排入尾矿浓密机进行浓密;化验用水量0.5m3/d,化验废水采用中和沉淀后排入尾矿浓密机进行沉淀浓密。
(4)初期雨水
①选厂初期雨水
评价建议在厂区西北侧低洼处设置有270m3二级沉淀池,沉淀池容积满足初期雨水汇入量,初期雨水经沉淀后泵入选厂1500m3回水池用于选厂生产,保证受污染雨水不外排。
②沙罗沟尾矿库雨水
a、库外排洪系统
库外排水系统采用拦洪坝—分洪隧洞形式,在库区上游设置一座拦洪坝,拦洪坝以上汇水通过排洪隧洞直接排至库区外。
b、库区排水系统
库区排水系统采用排水井+排水隧洞形式,分别在左岸和右岸山体设置1#和2#排水主隧洞,排水井与排水主隧洞间由排水支隧洞链接,排水主隧洞与支隧洞断面均采用圆拱直墙式,库区共设置5座排水井。
正常雨季期尾矿库库区内的汇流雨水进入尾矿库内,设计尾矿库调洪库容可容纳该部分雨水,库区内汇流雨水随回水系统回用于选厂生产,减少选厂新鲜水补充量。
(5)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洗漱废水和餐饮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32m3/d,生活污水经2m3隔油池+20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沙罗沟尾矿库施工现场仅设值班房和旱厕,粪污水用于肥田。可以做到生活污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环节、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1)工业场地噪声源
设计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安装消声器、置于室内等降噪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强20~30dB(A)。
(2)交通噪声源
运输车辆噪声按车型、车流量及行车速度确定,其辐射声级一般在70~85dB(A)之间。
4、固体废物污染环节、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1)尾矿
本项目营运期尾矿产生量约为547648.8t/a,约39.12万m3/a,计划全部安全堆存至新建的沙罗沟尾矿库。沙罗沟尾矿库设计总库容615.8万m3,有效库容492.6万m3,可满足项目使用12.6年。
(2)除尘器收尘
本项目粗碎车间、中细碎车间有组织粉尘采用脉冲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治理,无组织粉尘经车间阻隔后外排,除尘系统收尘量为661.84t/a。除尘器收尘灰直接输送至磨矿车间旋流器,回用于生产过程中,不外排。
试化验室除尘器收集粉尘量为97.2kg/a,除尘器收尘灰直接输送至试验室球磨工序,回用于生产过程中,不外排。
(3)废矿物油
项目在设备维修过程会产生少量废矿物油,根据项目的设备使用情况,年产生量约2.0t/a。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磁性杂质
项目设计在输送皮带上方安装有电磁除铁器,用于吸附矿石中的磁性杂质,根据金康选厂实际生产情况,预计项目电磁除铁器吸附的磁性物质量约为5.0t/a,属于一般固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
(5)生活垃圾
设计劳动定员170人,按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0.5kg计算,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5t/a。办公生活区内设置2m3垃圾箱进行收集,定期清理至秋扒乡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
5、生态环境
选厂、尾矿库等建设防、排洪设施,增加植被、护坡等水土保持设施,服务期满后,尾矿库进行覆土植被、恢复地貌。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合理有效的利用资源,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单位在落实设计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后,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影响的公众和关心项目的公众
2、主要事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徐总
联系电话: 13838862110
邮政编号: 471500
通讯地址:洛阳市栾川县秋扒乡雁坎村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嘉禾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工
联系电话:0371-53307228
邮政编号:450003
电子信箱:hnjhgk@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怡乐商务A座802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有效时间为10日。
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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