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园安置小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公示(二)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目前已基本完成《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园安置小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即将报送县环境保护厅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和提供相关建议和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平潭鼎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潭县原法院旧址内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23107877 (2)评价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邮编:510115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340330 传 真:0591-87667867
电子邮箱:yellowelim@163.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公示单位:平潭鼎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