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或“我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市级大型综合医院,是中国医科大学和沈阳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公伤医疗定点医院、平安保险(职工、儿童、学生)指定医院、市干部医疗保健中心;设有市眼病研究所,市老年人保健所;全国中西医结合专业委员会辽宁省肿瘤分会挂靠本院。医院总占地面积46770.5m2,总建筑面积124261.3m2,拥有针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传染科、结核病科、口腔科、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科室。医院共设有床位数1650张,年均住院患者约为5万人次,年门急诊量约为50万人次(日约1370人次),医院现有工作人员1856人。医院现共设有5座病房楼,以及办公楼、锅炉房和污水处理站等相关配套设施,全部病房楼、办公楼、锅炉房及污水处理站等均于2011年之前取得了相应的环评批复,其中5#耳鼻喉楼于2017年由门诊病房楼调整为耳鼻喉科住院楼功能。医院运行至今共进行了4次环评审批和2次环保验收,较好的履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5#耳鼻喉楼于2021年6月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补办工作,委托编制了《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5#耳鼻喉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报告表已于2021年6月18日取得了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的批复——沈环皇姑审字【2021】6号。该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0号(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内),总投资186万元,占地面积779.4m2,建筑面积3897m2;该项目共有5层,具体功能为:1层耳鼻咽喉科门诊、2层耳鼻咽喉科门诊、3层中西医结合软伤科病房、4层耳鼻咽喉科病房、5层耳鼻咽喉科病房;该项该目设有床位59张,年门诊量约为1万人次(日约27人次),年住院量约为1000人次。。 本次对“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5#耳鼻喉楼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目前本次验收内容相应环保设施已全部正常、稳定运行,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该项目较好地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医院正常、稳定运行,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噪声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处置合理,该项目符合环评文件提出的要求。因此,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1、该项目具备环评“三同时”验收条件。 2、自觉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环境监管。 公示期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联系单位: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敏 电话:1774006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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