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开发区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嘉明开发区)于1997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2年1月正式启动,2005年底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验收。2006年3月通过国土资源部四至范围定界,确立占地面积为6km2,初步形成以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加工为主导产业的经济开发区。目前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为17.18km2,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于2008年9月1日获得山东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008]191号。2009年10月份经聊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南水北调干渠东侧部分区域划归为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之内。根据新编制的《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又将京九铁路西侧部分区域划归到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之内,总评价范围为24.762km2。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建设单位—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众可以前往以下地址进行查阅。
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2:00~15:00;
地址: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路5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635-6196003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规划开发区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开发区管理机构或评价单位反映,供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湖南东路环保科技园(邮编:252000)
联系人:杨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2MW7jsh17_mRgoRmJItDA提取码: wz8s
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