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严小清 于 2021-9-24 12:23 编辑
东莞市宏昱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共性联创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东莞市宏昱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共性联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等相关内容详见《东莞市宏昱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共性联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hDM23yWUHJNRj-ljRfUvg 提取码:lmxc
(2)公众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委托单位咨询或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3)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三、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宏昱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厂长 联系电话:13825251579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樟路清溪段47号 四、环评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13676267886 电子邮箱:80412759@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迴龙路8号第二层B、C房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东莞市宏昱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共性联创项目的周边公众及单位。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再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东莞市宏昱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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