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夏博远盛世油气销售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夏博远盛世油气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东侧
建设单位:宁夏博远盛世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宁夏博远盛世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南街东侧,占地面积6600m2,主要设施内容为站房、罩棚、油罐区、储气井其他服务设施等。加气部分安装3台加气机,1台四枪加气机和2台双枪加气机;3个12m3CNG储气井;加油部分安装6台加油机,3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3台六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设1座30m3汽油储罐,2座20m3汽油储罐;2座20m3柴油储罐;油罐均为SF双层地埋油罐。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69545063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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