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全民健身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济宁东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委托山东聚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该地块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全民健身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调查地块位于济宁市东部高新区柳行街道,北邻济宁市展览馆,南邻兴唐国粹华府,东邻济宁科技中心,西邻济宁技师学院园。 3、调查范围:用地总面积为19514m2。项目中心:经度:116.68942°纬度:35.41750°。 二、调查方案 1、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有无可能的污染源,识别该场地可能涉及的污染物; 2、通过现场快速检测,确定该区域土壤中主要的污染物种类、污染水平和分布的范围与深度。 三、调查结论 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公共服务用地,属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类型。根据调查,该地块之前的土地利用类型一直为蔡营村农用地,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地块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土壤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调查地块相邻地块的使用历史主要以居民区、农用地及学校为主。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存在小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大京机械和永生重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均位于调查地块西侧约700m距离,位于地下水流向侧游方向及主风向侧向,且地下防渗设备完善。通过对调查地块的快筛数据对比,发现该3家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属于可接受水平。 周边相邻地块的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地块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的可能性小。 四、地块责任人 单位名称:济宁东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五、 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聚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然 联系电话:15153766336 六 、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7日-9月29日(3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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