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港中心港区驮卢南作业区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崇左港中心港区驮卢南作业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崇左港中心港区驮卢南作业区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崇左市江州区雷州社区新村屯的左江右岸,距离上游的驮卢大桥约3.0km、下游的山秀枢纽约12.0km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5075.9万元 5. 建设规模:共建设2个2000t级泊位,泊位长度为169m,设计年吞吐量为130万t,属专用码头,进出口货物为散货,主要货种为混合材、骨料、碳酸钙产品、白糖等。 6. 建设内容:码头水工建筑物、装卸工艺设备、护岸结构、陆域堆场及相应的储存、计量、转运站生产辅助建筑物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华昌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路(东城国际)底7栋05号房2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潇莉 1887873182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南宁市新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植物路50号广西气象局生活小区内办公楼315、316号 联系人及电话:黎工 18070706966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广西华昌码头有限公司现已委托南宁市新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崇左港中心港区驮卢南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该项工作的主要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如下: 1、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2、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包括受本项目沿途影响的周边居民和单位等利益相关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赞成本项目建设; 2.提出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 项目建成后您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提出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反映。 3.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采用网上公众参与调查方式,希望有关单位及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该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广西华昌码头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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