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泰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猪舍清粪方式技改和沼液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月28日,安徽省安泰种猪育种有限公司猪舍清粪方式技改和沼液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省安泰种猪育种有限公司猪舍清粪方式技改和沼液处置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包公镇高亮林场安徽省安泰种猪育种有限公司厂区内,依托原厂区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753亩,企业在原厂区内扩建2座黑膜沼液池、扩建繁殖区的沼液调节池,新建2座堆粪棚。项目总投资308.57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省安泰种猪育种有限公司猪舍清粪方式技改和沼液处置综合利用项目于2020年9月编制《安徽省安泰种猪育种有限公司猪舍清粪方式技改和沼液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9月21日获得肥东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猪舍清粪方式技改和沼液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审[2020]170号);该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8月完成生产线建设,调试时间为2021年8月,与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同期建设并完成,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8.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主要为安徽省安泰种猪育种有限公司在原厂区内扩建的2座黑膜沼液池、扩建繁殖区的沼液调节池以及新建的2座堆粪棚。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厂区废水全部收集经“调节池+黑膜沼液池+固液分离+粪肥发酵”工艺处理后实现沼泽还田,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废气主要来自干粪发酵车间臭气。 堆粪棚、干粪发酵车间全密闭设置,产生臭气由风机引至生物除臭塔处理,最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次技改不新增噪声源,噪声主要来自于猪叫、生猪养殖设备、风机、水泵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各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罩,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装消声设施,设置专用设备房等。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废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方式将养殖产生的粪便暂存于堆粪棚,然后转送至粪肥发酵车间进行发酵制成肥料外售;防疫产生的废弃物应按原环评文件执行(本项目不新增防疫产生的废弃物)。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已于2020年6月22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填报工作,为登记管理,登记编号:913401226679496364001W。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尚德谱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项目厂区废水不对外排放。 2. 废气 该项目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属于达标排放。 3. 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噪声标准限值。 五、验收结论 安徽省安泰种猪育种有限公司猪舍清粪方式技改和沼液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三同时”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工程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进一步要求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做好企业的环保档案管理,尽快制定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认真开展日常环境监测; 2、加强对废水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安徽省安泰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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