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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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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wenyuan 发表于 2010-12-21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和工程内容

1.项目名称: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该填埋场场址位于河南洛阳偃师市城区以北牛庄的山沟内的一自然冲沟,位于一期工程(新寨老垃圾填埋场)的东部,距市区10公里。

3.工程概要:本项目总投资2980万元,填埋场总占地面积80000m2(合120亩),其中库区占地面积61333m2(合92亩)。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填埋场1座及其配套的管理中心、污水处理站及场外工程等。卫生填埋场主体工程主要包括:(1 场区的平整与进场道路系统;(2 场区的防渗系统;(3 渗滤液的收集与处理系统;(4 填埋气体的收集与处理系统;(5 填埋作业设计;(6 填埋场的封场覆盖与绿化;(7 场区的防洪、排水系统;(8 场区防飞散系统等内容;(9)管理系统。

本项目填埋场总库容设计为102m3,建成投产后,可满足偃师市2009年~2018年共计10年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要求,生活垃圾平均处理量为247.129.02t/a;工程服务年限内起始规模195t/d2009年),最大规模268t/d2018年)。

二、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噪声和扬尘。施工方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加强道路洒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采取以上有效措施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影响较小。

运营期:污染源主要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填埋扬尘及恶臭气体,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有影响。

本工程防渗方案为库区防渗系统采取可靠的场底及斜坡人工防渗措施,即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作主防渗材料,防止垃圾渗滤液对周围造成环境污染。雨污分流措施可减少渗滤液产生量,渗滤液调节池表面加盖,减少臭气的散发。渗滤液经收集后,再经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能够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对填埋气体在填埋初期利用导气石笼进行收集和导排,后期配井上式自动燃烧器,及时排除填埋气体并燃烧,以脱除填埋气体臭味,防止大气污染并保证填埋作业安全。

运营期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后,可减轻项目建设所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四、公众参与征询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的的看法及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从环保角度出发,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4、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意见或看法;

5、对本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洛阳偃师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编:471900

单位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商都路68

联系电话:037967712956


    真:037967712956

联系人: 任荣厚



电子邮件:ysshwc@163.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1911

    编:100081

联系电话:010-68938188-206   传    真:010-88578761

联系人:  任文元                    电子邮件: renwenyuan@sina.com

八、公示时间和期限

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即20101221日至20115日。



公示单位:河南洛阳偃师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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