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当涂县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二期 20MWP)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当涂县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20MWP、二期20MWP)总装机规模为 40MWP,由马鞍山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 36000 万元(一期投资 18000 万元、二期投资 18000 万元)建设,主要依托双潭湖 1200 亩渔业养殖水面建设 40MW 并网光伏电站,形成塘上发电、塘下养鱼,渔光互补生态养殖、旅游观光、科技示范的综合利用盈利模式。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电气系统及 35KV 升压站。 由于马鞍山市发改委对于光伏发电行业装机容量审批限制要求,马鞍山市当涂县双潭湖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将分多批次备案并进行建设;其中本次当涂县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20MWP、二期 20MWP),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12月 9 日通过了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马发改秘[2015]118 号、马发改秘[2015]120 号);2016年5月,马鞍山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马鞍山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当涂县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二期 20MWP)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6年11月10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以马环审[2016]79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予以批复;2021年3月,该项目建设完成并委托马鞍山绿园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2021年9月5日,马鞍山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当涂县大陇镇组织召开了《马鞍山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当涂县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二期20MWP)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咨询会;参加会议的有马鞍山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马鞍山绿园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先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7日 受理电话:13605693134 联系人: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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