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浪琴湾天然度假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规定,建设项目应征求所在地单位和居民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项目名称:台山浪琴湾天然度假村 项目概况:项目选址地为台山市那琴海湾,用地总面积约37.4公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度假村别墅群落、会所中心区、观光健身区、管理服务区、露营区、配套公建区、员工生活区等。以浪琴湾为背景,是集休闲旅游度假、康体健身为一体的建筑风格丰富、具有奇石沙滩的特色海滨度假区。 建设单位:江门市路桥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龙林西路7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0-3529658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小姐;电话/传真,020-838782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本次环评工作针对建设项目的施工及运营期,分析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分析营运期的污染源特征,预测该项目对区域水、气、声、生态等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必须达到的环保要求,使项目开发建设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保障区域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噪声、余泥渣土、粉尘扬尘、生态植被等; 项目营运其主要环境影响:生活废水、餐饮油烟、生活垃圾、生态恢复等; 征求项目周围群众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参与形式:采取发放调查表及网上公示的形式。任何单位、专家和个人对拟建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可采取传真或电话方式告知建设方和环评方,意见反应截至2010年12月21日。 江门市路桥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