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倒叙年华 于 2021-11-17 09:51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祥云县金诚商贸有限公司储煤、配煤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祥云县金诚商贸有限公司储煤、配煤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祥云县金诚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祥城镇工业大道祥姚路交叉口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3300㎡,项目已建一个轻钢结构煤棚3000㎡,配煤生产线两条(生产线包括料斗、输送带、滚筒筛煤机、破碎机),一条固定生产线,一条移动生产线。配套建设办公区、职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厨房、卫生间等辅助设施。根据项目实际营业数据,项目年吞吐无烟煤6万吨。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15日止(20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46914733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