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委托安徽水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安庆市恒新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猪扩繁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环评爱好者网站,公开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1)项目名称:安庆市恒新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猪扩繁改扩建工程项目; (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有防疫缓冲区隔离用房、人员更衣、淋浴消毒间、车辆烘干房;猪舍自动料线、水线改造;自动料线装置,中转料塔4座,饲料专用车一辆,猪只转运车三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转运车一辆;新建定位栏350套,产床80套,育肥猪舍4000平方米。 (3)建设地点:位于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龙华村新冲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庆市恒新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会计; 联系电话:0556-533977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安徽水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3、您认为项目所在地区最严重的环境问题;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或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6、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7、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其他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纸质邮寄地址: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龙华村新冲组,收件人:方会计,联系电话:0556-5339777;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庆市恒新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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