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哥 于 2021-11-19 16:11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有关信息公开如下,欢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 建设项目位置:黄河青海段所涉及的4州(市)14县,包括果洛州的玛多县、达日县、甘德县、久治县、玛沁县,黄南州的河南县、尖扎县,海南州的同德县、兴海县、共和县、贵德县,海东市的化隆、循化、民和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共布置了161处防洪工程。 (1)干流防护:黄河干流治理共布置防护长度158km,其中堤防85km,护岸73km。 (2)支沟沟口防护:支沟沟口防护85处,防护长度205km,其中堤防16km,护岸84km,谷坊1318座,拦沙坝64座,植物措施200公顷。 (3)防汛道路贯通:防汛道路贯通段53km。 (4)生态绿化工程:主要以种植生态林为主,主要布置于背水面的管理范围内。生态林带面积9.22公顷。 (5)附属建筑物:布置穿堤建筑物173座,其中引水口2座,进(退)水闸10座,退水涵闸31座,退水涵管130座,席芨滩引水渠改建2.2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青海省水利项目技术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18号 联 系 人:阿文德 联系电话:13519780433 邮 箱:798497474@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表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 青海省水利项目技术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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