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隆基氢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自建电镀、化镀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自建电镀、化镀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概要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名称:自建电镀、化镀线项目。 项目概要:设计年产30000件极板和60000件支撑网。 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酸洗工序、退镀工序废气经槽边抽风,经抽风机将氯化氢、氮氧化物抽入喷淋塔内,与碱液进行中和后通过28.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生产厂房有组织氯化氢、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换算后的大气污染物实测宁都限值,C氯化氢≤0.71mg/m3,C氮氧化物≤4.72mg/m3限值要求。 经预测,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10%,大气影响评价范围内不会因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废气排放影响较小。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碱性废水、酸性废水、化学镀废水、镀镍废水、退镀废水、水洗槽更换废水,镍块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等。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项目设置的排污桶内,污水经园区管网分质分流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500m3/d,工艺采用“预处理+化学沉淀+砂滤”达到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标准限值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表1标准要的中限值后排入西安市阎良污水处理厂。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投入使用后,拟建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空压机超声设备噪声,经房体隔声、基础减振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声环境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废液、化验废液、废滤芯及滤布、废滤芯及滤膜、废塑料填料、废矿物油。 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全部进入退镀工艺;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滤芯及滤膜,密闭塑料桶集中收集后交给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危险废物经收集后运至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在暂存库内进行分区堆存,最终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合理化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项目须经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修保养,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电子版及纸质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获取该项目信息,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建设单位名称:西安隆基氢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明元 联系电话:1899202922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地周围村庄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和环评报告书的网络链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西安隆基氢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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