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工业区科技园区C01-10B-02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松江区工业区,东至C01-10B-01地块,南至文俊东路,西至C01-10B-03、C01-10B-04、C01-10B-05地块,北至规划三路,占地面积约68038.8m2。地块历史上曾被工业企业占用(上海长虹羊毛衫厂属于1723毛染整精加工(属于“12+3行业”),上海明镜贸易有限公司属于1722毛制造加工(不属于“12+3行业”)),地块外周边不涉及“12+3”行业的企业。该地块规划为C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私立学校),需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旨在了解地块当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受经开区管委员会委托,上海众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秀环保”)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评估工作。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众秀环保于2021年8月15日至9月30日完成该地块第一阶段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的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定: (1)地块历史: 调查地块1985年及之前,地块内东南侧为农田(灌溉沟渠),沟渠水源为东侧东升港,其他区域为空地;1986年,地块西南角开始建设工业厂房,厂房部分位置位于地块内,同年厂房建成,其他区域无明显变化;1987年,地块内西南侧厂房内入驻上海长虹羊毛衫厂,主要进行羊毛衫厂印染加工;1988年~1996年,无明显变化;1997年,长虹羊毛衫厂关闭,厂房空置;1998年,无明显变化;1999年,厂房内入驻上海明镜贸易有限公司,主要进行羊毛衫的生产,其他区域无明显变化;2000年~2004年,较1999年无明显变化;2005年,上海明镜贸易有限公司搬迁,厂房空置,其他区域无明显变化;2006年,地块内西南角厂房拆除,拆除后为空地和1#水坑;2007年,地块内无明显变化;2008年,地块内北侧出现2#水坑,南侧新增临时住房和3#水坑,其他区域无明显变化;2009年~2010年,无明显变化;2011年,地块内南侧简易房拆除;2012年~2015年,地块内无明显变化;2016年,地块内区域全部复垦为农田(包括灌溉沟渠),地块内1#、2#、3#水坑填埋用土均为地块内来源土,无外来填土;2017年~至今,地块内均为农田。 (2)地块现状: 调查地块内现均为农田(包括灌溉沟渠),地块内无固体堆放,无其他建筑垃圾堆放,无明显异味。沟渠水源为东侧东升港,东升港距离本地块约120m,不在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缓冲区内,根据《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沪环保自[2011]251号),东升港属于Ⅳ类水质,南北流向,根据现场踏勘,东升港的地表水质较为清澈、无异味。 (3)污染识别: 结合调查地块的历史和现状等情况,识别出地块内的潜在污染区为工业企业生产区域。识别出的潜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VOCs、SVOCs、石油烃(C10-C40)等。 (4)调查结果: 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调查地块主要存在“(1)历史上曾设计工况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层涉及工业企业)(2)历史上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的生产,涉及危险废物的堆放)”等情况,因此判断地块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确定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根据本项目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监测计划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工作,上海杰狼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9月24日对“C01-10B-02号地块”进行了土壤钻探,并于当日由上海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取样并完成土壤样品采样;2021年9月23日、9月24日,上海杰狼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地下水监测井安装,2021年9月26日完成成井洗井及高程测量,2021年9月27日,由上海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采集的样品均当日送往实验室。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系统布点法布设5个土壤采样点、8个土壤和地下水混合采样点,另外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混合采样点作为对照点位。共采集56个土壤样品(包括土壤样品46个、土壤平行样7个,对照点样品3个),10个地下水样品(包括地下水样品8个、1个平行样和1个对照样)。现场质量控制采集1套设备淋洗样、2个全程序空白和2个运输空白样品。 本次调查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7项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和19项其他项目(4项重金属(锑、铍、钴、钒)、4项挥发性有机物、10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由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实验室(上海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负责检测。 根据本项目第二阶段调查的初步采样结果分析,该地块的调查评估总结如下: (1)地质和水文地质: 根据调查地块内13个点位的钻孔记录,地块浅部地层结构从上至下共分为4层,分别为素填土、杂填土、粉质粘土和淤泥质粉质粘土。 杂填土部分区域分布,底层深度0.0~4.1m;素填土部分区域分布,底层深度0.0~2.3m;粉质粘土部分区域分布,底层深度0.9~4.0m;淤泥质粉质粘土全场分布,深度2.9~7.0m。 根据2021年9月27日现场统一测量计算得到的地下水位高程(吴淞高程基 准),调查地块内浅层地下水整体显示从东北方向到西南方向流动。 (2)环境质量评价: 调查地块内土壤pH检测结果7.76~8.85,偏弱碱性;土壤样品中检出汞、砷、铅、镉、铜、镍、锑、铍、钴、钒及石油烃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中其余因子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检出限。 调查地块内地下水pH检测结果7~7.6,符合IV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砷、锑、汞及石油烃,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其余因子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检出限。 3、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限值要求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建设用地限值要求。该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可以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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