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福民肉联厂年屠宰16万头生猪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公告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黑山县福民肉联厂年屠宰16万头生猪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山县福民肉联厂年屠宰16万头生猪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黑山县福民肉联厂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八道壕镇冮台村,地理位置坐标为N41°45′49.66″E122°01′15.99″。 建设性质:改扩建 总投资: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投资380万元 工作制度:每年工作300天。每日采用1班工作制,生猪进场时间控制在下午3时至6时之间,生猪屠宰完成时间为早上6点半结束。 建设规模:本次改扩建项目增加新型污水处理系统一套,日处理污水为300立方米,另外改造车间800平方米(原有屠宰车间进行扩建(500m2增加至800m2)),库房900平方米,冷库780平方米(在屠宰车间内新建1座80m2的急冷库①10t/d,在排酸库南侧新建一座500m2冷库50t/d,分割车间内新增两个急冷库②、③(各100m2)50t/d),新建0.5t/h生物质专用锅炉1台,利用原有设备,调整作业方式,释放原有设备产能,实现年屠宰生猪16万头/a。 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治理 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厂界设置围挡、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 运营期: 1.待宰圈及屠宰车间恶臭气体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改扩建项目待宰圈及屠宰车间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针对上述恶臭气体,本次改扩建项目首先采用干清粪工艺,待宰圈每日清扫,定期喷洒消毒剂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的产生,其次新增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待宰圈、屠宰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式风机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能捕集的恶臭气体在生产车间内自然扩散。 活性炭用木屑、果壳、褐煤等含碳物质为原料,经碳化和活化制成。有粉状(粒径为10~50微米)和颗粒状(粒径为0.4~2.4毫米)两种。通性是多孔,比表面积大。总表面积达每克500~1000㎡。主要性能参数是吸附容量和吸附速率。吸附容量是单位重量活性炭达到吸附饱和时能吸附的溶质量,和原料、制造过程及再生方法有关。吸附容量越大,所用活性炭量越省。吸附速率是指单位重量活性炭在单位时间内能吸附的溶质量。因吸附有选择性,性能参数应由实验测定。颗粒活性炭要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和粒径规格。 活性炭在同温同压下,不同吸附剂对一定分子的吸附能力有所不同。 活性炭不断吸附水中溶质,直到吸附平衡即溶质浓度不再改变时为止。一定温度下,达到吸附平衡时,单位重量活性炭所吸附的溶质重量和水中溶质浓度的关系曲线,称为吸附等温线。曲线常用弗罗因德利希公式表示。 项目使用活性炭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吸附能力按200kg/t计,处理效率按90%计。根据工程分析,本次改扩建项目有组织NH3、H2S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2.锅炉烟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表7 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采用旋风+袋式除尘技术;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0.5t/h燃生物质专用锅炉,设置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设施设有变频风机,可根据锅炉实际情况,调整风机风量,确保废气处理效率,处理后经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2)进行高空排放。采取的废气处理措施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表7 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1)布袋除尘器的原理及性能评定 布袋除尘器也称为过滤式除尘器,是一种干式高效除尘器,它是利用纤维编织物制作的袋式过滤元件来捕集含尘气体中固体颗粒物的除尘装置。其作用原理是尘粒在绕过滤布纤维时因惯性力作用与纤维碰撞而被拦截。细微的尘粒(粒径为1微米或更小)则受气体分子冲击(布朗运动)不断改变着运动方向,由于纤维间的空隙小于气体分子布朗运动的自由路径,尘粒便与纤维碰撞接触而被分离出来。其工作过程与滤料的编织方法、纤维的密度及粉尘的扩散、惯性、遮挡、重力和静电作用等因素及其清灰方法有关。滤布材料是布袋除尘器的关键,性能良好的滤布,除特定的致密度和透气性外,还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耐热性及较高的机械强度。 布袋除尘器的优点有以下几个方面:除尘效率高,可达99%以上;附属设备少,投资省,技术要求没有电除尘器那样高;能捕集比电阻高,电除尘难以回收的粉尘;袋式除尘器性能稳定可靠,对负荷变化适应性好,运行管理简便,特别适宜捕集细微而干燥的粉尘,所收的干尘便于处理和回收利用;能适合生产全过程除尘新理论,降低总量排放;袋式除尘器适于净化含有爆炸危险或带有火花的含尘气体等。 (2)除尘效果经核算,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浓度为6.57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要求:烟尘排放浓度≤30mg/m3,因此本工程除尘方案合理、可行。 (3)环评建议与要求确保该型除尘器在本项目的可靠运行,环评提出以下建议与要求: A.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除尘器的定购工作,在确保除尘效率的同时,应选用技术性能较好的产品; B.运行中应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C.当含尘气体相对湿度高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以免因结露而造成“糊袋”。综上所述,锅炉废气治理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本次改扩建项目有组织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治理 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严禁污水乱排和污染道路、环境等。项目施工期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成分为COD和氨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运营期:本次改扩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屠宰废水、待宰圈废水、车辆冲洗水;总排水量为54598.4m3/a,其中生产废水排水量为54382.4m3/a,生活废水排水量为216m3/a。 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仅为50t/d,不能满足本次改扩建项目需求。因此,现拟对原有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可达300t/d,采用的“格栅+隔油池+气浮池+生化处理”处理工艺,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中所列可行性技术。 本次改扩建项目食堂污水依托厂区原有的隔油井,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的化粪池,食堂产生的食堂污水经隔油井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原有化粪池内。经隔油井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与生产废水一同由封闭管道引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标准后由吸污车拉走,送至黑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 施工期:加强管理,夜间禁止施工,远离居民区; 运营期:合理布局,首选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厂界达标。 (4)固废治理 施工期:建材(包括废弃建材)、弃渣、生活垃圾的堆放、弃置点必须经地方环保部门的同意,严禁乱堆、乱弃。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猪粪便、蹄壳、鬃、毛等、碎肉渣、肠胃内容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炉灰、炉渣、不合格内脏、废活性炭。 猪粪便、肠胃内容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供农田施肥,不合格内脏、废活性炭、蹄壳、鬃、毛等集中收集后由环卫清运,碎肉渣、灰渣、收集的灰尘外售。 三、环境评价主要结论 该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运营过程中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对污染源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报告简本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黑山县福民肉联厂 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八道壕镇冮台村 联系人:张卓 电话:15204163887 八、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辽宁中辉金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环山路135-1栋9层1单元68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13898185620 九、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11月26日~12月9日。 黑山县福民肉联厂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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