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垃圾填埋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垃圾填埋场工程 建设单位: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厂址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镇老营村,玉泉固废综合处理园区内,坐标为127.192197N,45.372499E。G10绥满高速位于本项目北侧420m处。本项目以填埋场为边界,设置500m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铁采家属区、钢石屯、西南沟屯的居民现已全部进行搬迁完毕,本项目大气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填埋场工程、渗沥液处理工程、辅助生产工程。本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坝、渗沥液防渗系统、渗沥液收集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填埋气导出系统、截洪沟、监测井、称重计量、临时生活办公设施等。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8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6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4.15%。 本项目于2019年7月29日开工建设,2020年7月1日阶段性建设完成,具备填埋生活垃圾和飞灰的能力,从2020年7月初建成,垃圾填埋区开始进行调试运营。由于刚进行垃圾填埋未产生渗沥液,应急渗沥液处理站于2020年11月投入运行。2021年1月23日飞灰填埋区开始运行,2021年6月30日渗沥液处理站建设完毕,垃圾填埋场正式投入运行。本次验收范围是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垃圾填埋场工程涉及工程内容,不包含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填埋区地下水防渗及跟踪监测系统,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单独进行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1.11.30~2021.12.27(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13614518963(李经理)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镇老营村,玉泉固废综合处理园区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如下: 1、验收报告 2、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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