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迎曙路南、花果山大道西地块; 占地面积:1.9042公顷(约19042m2); 行业类别及代码:Q843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投资总额:30825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项目施工期约为36个月,预计2025年1月交付使用;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其中:实验用房3388平方米、特殊实验室6862平方米、业务用房2372平方米、保障用房2710平方米、增量用房6668平方米,地下室6000平方米。购置实验室仪器设备134类、188台套,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等公辅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污染情况如下: 废气: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气体、危废库有机废气、食堂油烟、汽车尾气等。通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大浦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废过滤网及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废过滤网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进行填埋处理,固废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有来自水泵、风机等机械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等,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三、污染物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废水经分类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浦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危废分类收集,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环境影响可接受,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和加强危化品应急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具有完善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建成后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完成辐射影响评价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沿主导风向5×5km2范围,本次评价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本工程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⑤对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经济产生的影响;⑥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①建设单位: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联系人:唐亮13705131115 ②环评单位名称:连云港晴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007室 联系人:王工13851286215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