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鸡西市垃圾处理二期工程(梨树区填埋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鸡西市垃圾处理二期工程(梨树区填埋场) 建设单位:鸡西市梨树区劲松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厂址位于鸡西市梨树区梨树矿三号洼,厂区中心经度/纬度经度为130°44′36.00″E,45°5′30.73″N。 主要建设内容:梨树区填埋场工程总占地面积12.56万m2,其中卫生填埋场占地9.89万m2,生活管理区占地2.67万m2。容积165万m3,覆土量143910m3。为山谷型填埋场,处理工艺采用卫生填埋法。填埋场日处理规模为185t/d,年处理规模6.7525万t/a,规划服务年限为17年。该工程按垃圾综合处理厂方式设计,具体建设内容为:垃圾坝、防渗系统、渗沥液收集系统、应急渗沥液处理系统、填埋气导出系统、截洪沟、监测井、称重计量、生活服务和办公设施等。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4712.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4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3.61%。 鸡西市梨树区劲松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703号)对鸡西市垃圾处理二期工程(梨树区填埋场)(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3年12月编制完成了《鸡西市垃圾处理二期工程(梨树区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2月26日,鸡西市环境保护局以鸡环审[2014]2号文对该报告书予以批复。项目于2015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建成投入试运行。从2021年9月起,不再填埋生活垃圾,由鸡东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填埋场暂时停用,作为应急垃圾填埋场。鸡西市梨树区劲松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对本项目进行了排污许可证申领,并执行排污许可的相关规定。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没有环境投诉、处罚记录等。。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1.12.6~2021.12.31(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13614518963(李经理)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莞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如下: 1、验收报告
α-鸡西市垃圾处理二期工程(梨树区填埋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part1.rar
(25 MB, 下载次数: 193)
梨树区垃圾处理厂验收意见.pdf
(4.07 MB, 下载次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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