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世纪腾达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铁矿石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承德新世纪腾达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承德新世纪腾达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铁矿石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行业类别:0810 铁矿采选 (4)建设单位:承德新世纪腾达矿业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承德市承德县头沟镇双庙村东,公司南侧紧邻承德县京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西侧为京通矿业集团闲置厂房,西侧距离双庙村为150m;北侧为山地,东北80m处为承德会吉钛业有限公司厂房;东侧为京通矿业集团闲置厂房。所在地中心坐标为:E 118°0'27.835",N 41°9'42.747"。 (6)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1.2%。 (7)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建设球磨磁选车间、干排车间一座及配套辅助设施,本项目选厂年处理铁矿石100万吨,生产铁精粉30万吨/年,建筑用砂石料24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承德新世纪腾达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承德市承德县头沟镇双庙村东; 联系人:李文宝 电话:1358286391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北京普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东路19号院2号楼1711 联系人:唐工 电话:18810879586。 四、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本项目采取的封闭库房、封闭皮带通廊及地面硬化、洒水抑尘等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本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承德市建设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攻坚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办发[2019]3号)文件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 各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经预测,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废水:项目厂区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不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依托承德县京通矿业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吸走做农肥利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因此,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噪声: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吸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砂;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设备使用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抹布、废手套;职工生活垃圾。尾矿砂一部分外售建材企业、一部分依托京通矿业尾矿库;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运往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处理点统一处理。 (5)地下水:本项目采取的防止地下水污染的主动控制措施从源头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给排水和工程等方面尽可能的采取泄漏控制措施,从源头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质泄漏的可能性和泄漏量,符合“清洁生产”的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施行分区防渗,防渗设计参数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设置3眼监测井对厂区进行跟踪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治理程序。 (6)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为化学品(油类物质)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引起火灾事故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危险废物泄漏引起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况下矿浆泄漏有可能进入土壤、地下水对环境造成危害。在采取本环评报告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只要落实了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和安全生产,则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承德新世纪腾达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详见:附件。 我单位已在:承德新世纪腾达矿业有限公司设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室,供周围公众查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建设单位:承德新世纪腾达矿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北京普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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