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寿县2021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项目名称:灵寿县2021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道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灵寿县2021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1号地块位于灵寿县灵寿镇安定村南环路以南、201省道以西,占地面积73719.51(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8774°,北纬:38.29138°。地块规划用途为: 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 地块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灵寿县2021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1号地块位于灵寿县灵寿镇安定村南环路以南、201省道以西,地块总占地面积73719.51m2(约合110.579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8774°,北纬38.29138°。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和住宅,2020年农田区域不再耕种,变为荒地,住宅区域仅剩一户尚未拆除,目前该地块已闲置,住宅与农田均无人使用,历史上未开展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 二、调查结论 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委托河北道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1年3月25-26日,进行了土壤采样工作,并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我单位针对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编制完成了《灵寿县2021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报告主要结论:经调查,灵寿县2021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项目1号地块内所有检测的土壤样品,其45项基本项目及特征因子有机农药类、氟化物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土壤质量符合一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使用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 委托单位: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132077313 日期:202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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