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nlele 于 2021-12-9 09:46 编辑
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 T05-09 地块原为温州市屿田工业区三维集团 有限公司所在地,企业主要利用苯酐、醇类、乙烯焦油等原辅材料生产增塑剂和 炭黑等产品,已停产多年。由于历史原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 工业固体废物未得到有效处置,尤其是废水、废气和废渣中的苯并(a)芘、苯并(a) 蒽、苯并(b)荧蒽、脂肪烃、萘等对场地内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了污染。该地块未 来拟规划建设成为小学。根据环保部、浙江省环保厅及温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需对本场地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2013 年 10 月,为保障桃花岛片区用地的环境安全,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研究院开展T05-09 所在的屿田工业区(含天盛电化有限公司、天盛塑料助剂有限公司、三维集团等 7 家企业)的场地环境现状调查,结果表明:部分生产区域受到铅、石油烃、苯并(a)芘的污染且浓度超出《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13)的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需开展场地风险评估工作。 为了进一步确定 T05-09 地块的污染情况,明确污染程度和范围,评估场地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效应,温州市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研究院于 2014 年 7-11 月开展该地块的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并编制了《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 T05-09 地块场地风险评估技术报告》,场调结果表明: 土壤中需要修复的污染物有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石油烃 C12-C16 和 1,2-二氯乙烷(其中 1,2-二氯乙烷的污染区为风险追踪区),地下水污染物为萘,修复土壤总面积约 6959.8m2,土方量为 5332.7m3。为了保证后续场地开发利用的安全,需要对其进行治理,2016 年 11 月由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T05-09 地块的场地治理工程项目,在修复作业过程中发现一个应急池(1 m×1 m×1 m)泄露,疑似乙烯焦油,因此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T05-09 地块除原来污染区域外的其他区域进行潜在污染范围的勘察。同时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相关问题反馈给龙湾区环保局、温州市环保局,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 T05-09 地块开展后续环保工作的复函》的通知,要求对现有修复范围外疑似污染区域开展补充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确定修复目标和土方量。 因此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 T05-09 地块进行补充调查及风险评估。补充调查结果表明,应急池泄露污染范 围在原修复范围以外,且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将泄露源清理完毕,并运输至温 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因此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批准了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复工申请,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此次场地治理过程中开展了全过程的环境监理工作。 文件审核: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5-09地块污染土壤均已纳入修复 治理范围并完成了修复工作,实际的修复范围符合预期的设计要求,修复后达标 土壤的处置方式为外运填埋至T05-21地块和T05-10地块的绿化区。 环境监测:由我单位委托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清挖后基坑进行监 测,委托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对修复后土壤、噪声、大气、地下水 和地表水进行监测。 基坑监测结果:清挖后基坑共取样 91 个,其中基坑侧壁 53 个,基坑底 38 个,经过监测,通过对比修复目标值,监测结果表明 2 区和 5 区基坑达到修复 标准,3 区、4 区、6 区和 7 区基坑存在超标点位(具体超标点数和位置见‘ 7.1.2基坑监测结果’),经过第一次扩挖后 6 区与 7 区基坑达到修复标准,3 区和 4 区仍存在超标点位,经过第二次扩挖后 3 区与 4 区基坑达到修复标准。 修复后土壤监测结果:修复后土壤共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监测,第一阶段共修复土壤 4500m3,共取样 10 个,经过监测合格,第二阶段修复土壤 1750m3,共取样 6 个,经过监测合格。 7 区地下水监测:地下水经过 4 次检测未发现污染物萘。 追踪区土壤监测:追踪区土壤经过取样监测,目标污染物 1,2-二氯乙烷未 检出。 汇总评估:本项目修复后的土壤和清挖的基坑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布点取样 监测,结果表明修复后土壤和基坑均达到了原定的修复目标值,地下水和追踪 区内的目标污染物未检出,工程完成情况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