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圣露堡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新远工贸葡萄酒庄项目位于第八师143团团部东侧3公里处,占地面积16955.25m2。该项目厂区原为天鹿生态园区,新疆圣露堡葡萄酒庄有限公司购置后,于2014年对整体建筑进行重新装修,同时新建酒窖及污水处理站。该项目于2015年3月委托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新疆圣露堡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新远工贸葡萄酒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7月3日,取得原第八师环境保护局《关于新疆圣露堡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新远工贸葡萄酒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师环审[2015]160号)。2021年8月1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59001096573195D001U)。该项目在建设过程及运行期间,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无环境投诉事件,未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的扩大第八师143团及周边地区葡萄加工产品的市场占用率,为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当地几万果农因此受益,对创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使得当地葡萄经济由资源优势转化为战略优势,符合国家对新疆经济调整政策。2021年7月,新疆圣露堡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富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进行验收。新疆天富检测有限公司派遣有关技术人员于2021年8月26日赴现场对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定、工程的初步设计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于2021年8月31日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新疆天富检测有限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于2021年9月16日-9月17日依据方案对该工程实施现场验收监测,并对该厂环境保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编制本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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