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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因此,在弥勒市新哨镇猴街社区肥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开展“弥勒市新哨镇猴街社区肥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公开事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弥勒市新哨镇猴街社区肥猪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弥勒市新哨镇猴街社区街一小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弥勒市陆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栋猪舍、发酵床处理系统一套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建设规模:年存栏生猪4000头,年出栏生猪8000头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弥勒市陆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勇志 联系方式:13408971698 电子邮箱:13408971698@139.com 联系地址:弥勒市新哨镇猴街社区街一小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名称:昆明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871-68390637 电子邮箱:12571748147@qq.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天城8幢10楼1002号 邮政编码:650000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上公布的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采用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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