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港总体规划(2020-2035)局部调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汉川港总体规划(2020-2035)》在进行局部调整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项目概况 1、规划名称:汉川港总体规划(2020-2035)局部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2、规划目标:本次汉川港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位于城关港区新河作业区,新河作业区为汉川港重点发展的区域,规划以散货、件杂货运输功能为主,搭建临港工业公用运输服务平台,具有海事管理、船舶污染接收等公务支持保障功能,兼有集装箱运输。 3、规划期限:规划基础年2019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2035年。 4、规划内容: 新河作业区上起新沟,下至夏家台,岸线总长10.5km。该作业区现有7个泊位,规划予以保留。本次规划共新增规划泊位14个,新增锚地2处,具体规划如下: ①结合新河镇总体规划和汉川电厂发展规划、汉川经济开发区规划,规划1个2000t级多用途泊位和1个2000t级通用泊位,汉左51~51.5km新增码头岸线长度225m,陆域纵深200~250m,占地面积约4万m2,新增年通过能力100万t(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约2万TEU); ②在汉江里程桩号汉左47.5~49km处规划10个2000t级散货泊位和2个2000t级多用途泊位,新增码头岸线长度1330m,陆域纵深200~250m,占地面积约40万m2,新增年通过能力850万t(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约5万TEU); ③在现状码头泊位分布相对集中的汉江新河河段汉江里程桩号汉左约49~50.1km规划2处新河锚地,分别占用水域面积1.5万m2、1.8万m2,共占用约为3.3万m2。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规划方案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区域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书技术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三、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汉川市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孝感市汉川市山后三路78号 邮编:431602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712-8282590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03号水岸国际K6-1晶座 邮编:430062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7-59807847 邮箱:635668207@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规划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联系和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