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金石电镀有限公司电镀加工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镇江金石电镀有限公司电镀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5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镇江金石电镀有限公司作为镇江本土电镀企业,有责任与义务积极响应《意见》要求,力争成为镇江电镀行业的龙头企业与标杆。公司拟在华科园区新租用25号楼1层厂房,面积1625m2,将现有部分生产线搬至新厂房并新建设滚镀金生产线1条,挂镀合金复合线生产线1条,化学镀镍生产线1条。同时,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持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和能源能耗,降低生产成本,有效控制工业污染、减少“三废”排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有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工程建设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控制和处理处置,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目标无明显影响,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仍可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 项目电镀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酸碱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HCL)、硫酸雾(H2SO4)、氮氧化物、氰化物。 技改后,25号厂房1#、2#酸碱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在相应槽顶设置吸气罩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经集气管道至废气处理系统(碱液喷淋洗涤吸收塔),主要收集处理酸洗活化等工段的酸性废气、该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H2SO4)、盐酸雾(HCL)和氮氧化物,该废气经集风系统收集后进入1#碱液喷淋循环洗涤吸收塔进行处理,最终剩余尾气通过2根高为25m的排气筒集中排放。项目含氰废气均经上向吸风集中收集,一并纳入三级碱液喷淋洗涤吸收塔(采用次氯酸钠吸收液)进行处理,最终剩余尾气通过高为25m的排气筒集中排放。根据国内外电镀槽边含氰废气收集处理方案的调查统计,该收集处理装置系统对氰化氢的处理效率为90%。经测算,该项目槽边含氰废气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氰化氢)最终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相应标准排放要求。16号厂房3#、4#酸碱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在相应槽顶设置吸气罩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经集气管道至废气处理系统(碱液喷淋洗涤吸收塔),主要收集处理酸洗活化等工段的酸性废气、该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H2SO4)、盐酸雾(HCL)和氮氧化物,该废气经集风系统收集后进入3#碱液喷淋循环洗涤吸收塔进行处理,最终剩余尾气通过2根高为25m的排气筒集中排放。项目含氰废气均经上向吸风集中收集,一并纳入三级碱液喷淋洗涤吸收塔(采用次氯酸钠吸收液)进行处理,最终剩余尾气通过高为25m的排气筒集中排放。根据国内外电镀槽边含氰废气收集处理方案的调查统计,该收集处理装置系统对氰化氢的处理效率为90%。经测算,该项目槽边含氰废气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氰化氢)最终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相应标准排放要求。 ②噪声 噪声源有物料泵等,声源强度85~90dB(A);采用减振台座、设备设置室内隔声等噪声治理控制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③废水 本项目各类废水经分质分类管道收集后,全部纳入华科电镀园区集中废水处理站进行相应分质分类及综合处理。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各镀槽废槽液及其槽液处理滤渣、电镀前处理除油槽等废碱液、化工原料内包装袋等。 各镀槽废槽液及其槽液处理滤渣、电镀前处理除油槽废碱液、滤芯、废酸液拟委托华科生态电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并处理利用;化工原料内包装袋拟委托新宇固废处理处置。原料外包装袋(桶)则属一般性工业固废,原料外包装袋(桶)直接外售或返回原料供应商及其它相关物回公司综合利用。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改)》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将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以及节能和降耗等清洁生产措施;清洁生产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区域大气、地表水、声、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总体符合相应的规划功能要求。本技改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明显,区域大气和声环境质量仍可满足规划功能要求,采取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本项目项目建设符合镇江市、镇江新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符合区域生态红线区保护规划、环保规划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可直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联系方式见后)。 (2)查阅期限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2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拟建地周边环境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②对本工程建设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③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④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项目的建设的意见 ⑤该项目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有何影响 ⑥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⑦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主要通过填写并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提出意见,此外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2日)。 九、联系方式 (一)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江金石电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52907928 (二)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镇江环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535859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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