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方正县永学加油站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方正县永学加油站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方正县永学加油站 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在方正县永学加油站原址进行改造。本次技术改造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年加油量等均不发生变化。主要为更换油罐,在非承重罐区做防渗并拆除2座30m3单层柴油储罐,2座30m3单层汽油储罐,更换成2座50m3双层SF柴油储罐,2座20m3双层SF汽油储罐(双层油罐全名为钢制强化玻璃纤维制双层油罐,是在单层钢制油罐外附加一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即玻璃钢)防渗外套,从而构成的双层结构油罐。钢制内罐与FRP外罐之间具有贯通间隙空间;同时配备渗漏检测装置,能对间隙空间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一旦内罐或外罐发生渗漏,渗漏检测装置的感应器可以监测到间隙空间底部液位时发出警报,保证油罐的安全使用)。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20万元,环保投资共计58万元,占总投资26.36%。 方正县永学加油站(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哈尔滨市铁路局环境保护公司对方正县永学加油站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7年8月编制完成了《方正县永学加油站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9.11,方正县环境保护局以方环审表[2017]6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底开始进行调试运营。方正县永学加油站于2020年06月28日对本项目进行了排污许可证申领,并执行排污许可的相关规定。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没有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1.12.31~2022.1.28(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13614518963(李经理)
通讯地址: 方正县会发镇永丰村东兴屯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如下: 1、验收报告 2、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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