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好森街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好森街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好森街,合展小学西北侧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777m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站房235m2、罩棚面积368m2(投影面积736m2);储油区设有一座(4个)埋地储油罐;其中:0#柴油储罐(30m3)2个,柴油总容量为60m3;93#汽油储罐(30m3)1个、97#汽油储罐(30m3)1个,汽油总容量为6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合后的总容量为90m3。加油部分基础建设已完成,但项目所在区域加气需求远大于加油,故加油部分未投入运营。 储气区设置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1组,总容积为12m3(水容积);设置卸车车位1个,设总水容积22.5m3的瓶组拖车2台(一备一用、配套牵引车头1台)。 实际总投资20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占总投资的3.23%。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3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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