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o_shua 于 2022-1-4 08:59 编辑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精神,现对本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单位:西乌珠穆沁旗残疾人联合会 3.项目性质:新 建 4.项目负责人:巴特尔 5.建设地址: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原看守所旧址。 6.宗地情况: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7.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楼一栋(残疾人康复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共用一栋楼,但功能相对独立并单独开门),建筑为五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为5800平方米(残疾人康复中心4910平方米,综合服务设施890平方米),同时进行消防、供热、供电、给排水及消防蓄水池等附属工程建设。 8.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50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89.85万元(含主体工程费1131.00万元,附属工程费158.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4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1.7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9.项目周期: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
二、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1.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 2.公众参与调查。 3.通过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4.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5.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6.评估本工程建设的社会稳定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 西乌珠穆沁旗残疾人联合会 联 系 人: 王义军 联系方式:13674892846 (2)建设单位:西乌珠穆沁旗残疾人联合会 联 系 人: 王义军 联系方式:13674892846 (3)评估机构:内蒙古维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虎 联系方式:13604790575 3.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自公示告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