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调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龙陵县顺康硅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龙陵县顺康硅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硫项目
建设单位:龙陵县顺康硅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村深沟龙陵县顺康硅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内
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规模:对现有的2# 12500kVA工业硅冶炼炉生产线建设1套脱硫系统,采用湿法工艺:“石灰-石膏法”脱除烟气中的SO2、SO3,设计废气处理量为150000Nm3/h。除尘后的烟气通过引风机后,进入脱硫塔反应区,烟气在脱硫塔内上升,从脱硫塔内喷淋管组喷出的悬浮液滴下降,烟气与石灰浆液液滴逆流接触,发生传质与吸收反应,脱除烟气中的SO2、SO3。脱硫后的净烟气经除雾器去除烟气中夹带的液滴后,从顶部离开脱硫塔,由30m高的烟囱排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月7日-2022年2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15925058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