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贵阳市花溪区青岩宏业温泉产业开发项目地块二位于贵阳市郊花溪区桐木岭,地块西、南侧与涟江相临,东侧为桐惠路,北侧为宏业化工配电站及林地,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 106.402920°,北纬 26.211239°。该地块占地范围为78142.49 m2,约 117.21 亩,该地块主要由经营黄磷、磷酸盐产品的贵阳宏业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宏业化工”)部分生产区域及周边农田组成。该地块1969年开始建设花溪化肥厂,1970年投产,产品为氮肥,1985 年改产黄磷,1994年与贵阳黄磷厂合并为贵阳磷化工总厂,主要生产黄磷和磷酸盐产品。由于资金、市场及管理等多方面原因,2000年停产。2000年,贵阳磷化工总厂向原国家经贸委申报政策性破产,在申请政策性破产等待批准同意的4年过程中,工程实施了分离重组,该地块内厂区分离为贵阳宏业化工有限公司,2004年并入贵阳磷化工总厂整体破产。 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6)(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工业企业关停或搬迁,原址地块拟开发利用的,应当对原有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调查,评估环境风险。根据详细调查阶段的调查结果,评估区内的土壤中存在砷和氟化物超标,地下水(GW5)存在耗氧量和氨氮超标的情况,为了确定超标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需要对超标的情况进行风险评估,本报告是在之前的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编制。 结论(1)目标地块土壤中致癌风险主要来源于类金属砷和氟化物,评估区砷致癌风险值达到4.96E-05,超过风险可接受水平(10-6),所以其产生致癌风险不可接受,且暴露途径主要为经口摄入;氟化物只存在非致癌风险,危害商为7.79E-02,危害商小于1,所以氟化物对人体产生非致癌风险可以接受,暴露途径主要为经口摄入。综上,As的致癌风险超过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技术导则》(HJ25.3-2019)中关于风险可接受水平的要求,表明目标地块的土壤存在人体健康风险,需要对地块中的相应区域土壤进行修复或风险管控。 (2)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目标地块土壤已受到污染,且存在一定的人体健康风险或环境风险,且土壤污染风险不可接受,需要采取风险管控、修复等措施,砷选择《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筛选值作为建议风险控制值,即60mg/kg,氟化物选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筛选值作为建议风险控制值,即10000mg/kg。 根据评估区建议砷修复目标值60 mg/kg,氟化物修复目标值10000 mg/kg,可明确本地块需修复区域,按照各个分区的污染深度和污染面积计算需修复的方量,最终地块二需修复土壤方量为115226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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